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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島買房限購政策

發(fā)布時間:2025-01-21 07:25:21 來源:互聯網 分類:房屋買賣知識

文章摘要: 根據青島購房政策規(guī)定:1、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島市戶口居民家庭,暫停在青復島市區(qū)向其售房。2、對可以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青島市連續(xù)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口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

根據青島購房政策規(guī)定:

1、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島市戶口居民家庭,暫停在青復島市區(qū)向其售房。

2、對可以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青島市連續(xù)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口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口,限購1套住房。

3、對在上述區(qū)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制房的非本市戶口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上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口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4、限購區(qū)域: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嶗山區(qū)、黃島區(qū)、城陽區(qū)(包括高新區(qū))。非限購區(qū)域:即墨區(qū)、萊西市、膠州市、平度市。

2020青島買房限購政策

非青島戶口買房條件有哪些

1、限購區(qū)域是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嶗山區(qū)、黃島區(qū)、城陽區(qū)(包括高新區(qū))范圍內。

2、需要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xù)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3、滿足以上條件的非本市戶口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口。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對在上述區(qū)域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口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上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口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購房需出具購房資格證明。

2020青島買房限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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