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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限購政策2016

發(fā)布時間:2023-04-04 12:37:07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分類:房產(chǎn)常見問題

文章摘要: 持續(xù)了三年之久的哈爾濱住房限購政策終于到了宣布告終的時刻。從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chǎn)管理局獲悉自2015年8月16日起,購買人在哈市購買商品房(含二手住房)辦理網(wǎng)簽備案和住房權屬登記時,不再要求提供住房情況證明。哈爾濱限購令于2015年8月16日起正式取消。

哈爾濱限購政策2016

  持續(xù)了三年之久的哈爾濱住房限購政策終于到了宣布告終的時刻。從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chǎn)管理局獲悉自2015年8月16日起,購買人在哈市購買商品房(含二手住房)辦理網(wǎng)簽備案和住房權屬登記時,不再要求提供住房情況證明。哈爾濱限購令于2015年8月16日起正式取消。

  8月15日房管局發(fā)布通知:自8月16日起哈爾濱二環(huán)內(nèi)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不再要求提供個人收入證明。哈爾濱將取消住房限購,編輯隨后連線房管局但沒有接通,致電各大售樓處也稱均未有收到相關通知。8月15日晚間通知內(nèi)容公布,搜狐焦點網(wǎng)獨家獲悉,該通知稱:“自2015年8月16日起,購買人在哈市購買商品房(含二手住房)辦理網(wǎng)簽備案和住房權屬登記時,不再要求提供住房情況證明?!边@意味著,自2011年2月開始實行的“限購令”將在2015年8月16日終止,從8月16日開始在哈市購房人將不再受戶口、套數(shù)和完稅證明等限制。

  2011年2月,哈爾濱市住房局下發(fā)了《關于落實住房限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即“限購令”實施細則,,2月28日正式實行。通知規(guī)定: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口居民家庭、可以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口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口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口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口居民家庭,不得在市區(qū)內(nèi)(不含呼蘭區(qū)、阿城區(qū))購房。隨后,哈爾濱市相關部門進一步出臺限購實施細則,哈市本地居民,夫妻二人名下已有2套房,二環(huán)以內(nèi)限購。認定是否擁有1套房或2套房,要由房產(chǎn)檔案部門出具房產(chǎn)證明;非本市戶口的外地居民家庭,只能在哈購買1套住房。

哈爾濱限購政策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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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哈爾濱限購政策細則 哈爾濱限購限貸 哈爾濱限購后房價